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湖美科研处〔2020〕21号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决定对到期未结题和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指2015年省教育厅及2017年以前 (含2017年)学校及各研究中心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申请结题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题的各类科研项目。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指2018年以前(含2018年)批准结题,项目批准经费已全部下拨,但尚未办理结账手续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3.若不能按时结项的请与2021年11月20日前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中心网站下载),注明延期原因、延期截止时间等内容,延期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延期的课题,我中心将不再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做撤项处理。
二、清理要求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2月15日前按照各类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并提交有关结题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题的,我中心将不再受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撤项、关账等处理。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负责人须于2021年12月15日前按照完成结余项目经费报销,办理结账手续。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办理报账手续,逾期结余经费将自动清零。
注:根据《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湖美校字[2018]年8号)第27条规定:纵向科研经费的结余经费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财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相关管理规定的,结余经费转为本人科研与创作发展基金,在2年内用于开展科研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用的,按规定收回。
结项材料要求如下:
1、由中心资助的基金项目在研期间,至少在专业期刊发表1—2篇涉及该项目研究领域的论文,重点项目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篇,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第二署名单位可为作者所在单位。
2、论文刊载期刊:A.权威期刊 B.核心期刊 C.各大学学报,八大美院学报等。
3、书籍和报告类研究成果应在其封面明确注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资助”。
4、填写打印《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请在中心网页“下载服务”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5、结项电子版材料发至中心邮箱PAD_HIFA@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交至中心办公室(工业设计学院101办公室),联系人:许捷欣,联系电话:18571457218
特此通知。
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