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关于做好到期未结题和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0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湖美科研处〔2020〕21号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决定对到期未结题和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指2015年省教育厅及2017年以前 (含2017年)学校及各研究中心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申请结题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题的各类科研项目。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指2018年以前(含2018年)批准结题,项目批准经费已全部下拨,但尚未办理结账手续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3.若不能按时结项的请与2021年11月20日前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中心网站下载),注明延期原因、延期截止时间等内容,延期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延期课题我中心将不再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做撤项处理。

二、清理要求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负责人于20211215日前按照各类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并提交有关结题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题的,我中心将不再受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撤项、关账等处理。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负责人须于20211215日前按照完成结余项目经费报销,办理结账手续。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办理报账手续,逾期结余经费将自动清零。

注:根据《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湖美校字2018]8号)第27条规定:纵向科研经费的结余经费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财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相关管理规定的,结余经费转为本人科研与创作发展基金,在2年内用于开展科研的直接支出,2年后用的,按规定收回。

结项材料要求如下:

1、由中心资助的基金项目在研期间,至少在专业期刊发表1—2篇涉及该项目研究领域的论文,重点项目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篇,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第二署名单位可为作者所在单位。

2、论文刊载期刊:A.权威期刊 B.核心期刊 C.各大学学报,八大美院学报等。

3、书籍和报告类研究成果应在其封面明确注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资助”。

4、填写打印《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请在中心网页“下载服务”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5、结项电子版材料发至中心邮箱PAD_HIFA@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交至中心办公室(工业设计学院101办公室),联系人:许捷欣,联系电话:18571457218

特此通知。

 

  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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