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国家重大历史题材中国画创作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
《国家重大历史题材中国画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旨在培养一批国家重大历史题材中国画创作人才,创作一批反应中华民族奋斗历程的历史题材中国画,让观众尤其是青少年能铭记历史的同时感受国画艺术的魅力,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历史题材中国画创作发展。本项目由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在充分发挥湖北美术学院自身教育资源优势的基础上,与湖北美术馆、湖北省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及湖北省时尚艺术研究中心携手合作,共同推出“国家重大历史题材中国画创作人才培养”,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收学员。
一、项目简介
国家重大历史题材中国画创作主要围绕中国重要历史事件、人物进行中国画主题性创作,本项目集中整合湖北美术学院及国内外大型主题创作师资团队与优势资源,通过科学的课程设置与规范的教学管理,丰富重大历史题材中国画创作手法的多样性,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主题性中国画创作青年艺术人才;通过人才培养和作品巡展,吸引更多优秀中国画创作人才、艺术院校和机构关注主题性中国画创作,促进中国主流文化艺术的发展与传播。
二、培训概况
(一)培训单位:湖北美术学院
(二)合作单位:湖北美术馆、湖北省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湖北省时尚艺术研究中心
(三)培养方式:本次培训包含“现场教学”、“专题讲座”、“座谈研论”、“专家点评”、“考察采风”、“作品展览”等环节。
(四)培训时间
2019年7月8日—9月5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理论与鉴赏(集中授课)
2019年7月8 日-2019年7月12日
第二阶段 采风、调研与考察(集中授课)
2019年7月13日-2019年7月23日
第三阶段 创作实践与观摩(集中授课)
2019年7月24日-2019年9月5日
(五)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根据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草图、方案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或参加汇报展览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三、 招生报名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专家遴选,择优录取学员 30名,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并且是艺术基本功扎实,已经取得一定创作实绩的中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艺术创作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3.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4.在本行业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研究成果,并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的;
招生范围包括:面向全国(含港澳台)招收高等院校、画院、群艺馆、其他艺术创作机构中有一定的主题创作经验的优秀的青年美术创作人才。
(二)录取方式
本次培训将聘请行业专家组成学员遴选委员会,择优录取,最终确定30位入选学员,确立人员名单后,向学员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29日
(四)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湖北省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湖北省时尚艺术研究中心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申请者在官网页面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将如下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myzghx@163.com。
1、报名表:国家艺术基金《国家重大历史题材中国画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
2、相关证明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正背面)、曾获奖励证书、所在单位出具准予脱产学习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3、代表作品:本人近年创作的主题性中国画作品6张。
4、创作计划:提供不少于400字的学习计划与创作思路。
4、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的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X省X市X单位X人报名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五)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19 年 7月7日(早9:00-晚17:00)
报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1号教学楼江南墨堡
报到材料:请携带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曾获奖励证书)、单位出具准予脱产学习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五、教学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六、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老师 18502787948
张老师 18717153427
单位:湖北美术学院中国画系
电话: 027-81317201
邮箱: hbmyzghx@163.com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七、补充说明
主办单位对参与项目学员提交的作品有展览、播放、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媒体发布权;凡报名参加本项目人才培养的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该招生简章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美术学院所有。
附件:1.学员简历表
附件: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附件:1.学员简历表
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学员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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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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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历史题材中国画创作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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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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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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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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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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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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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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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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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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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项目主体)负责承担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往返 (集中培训地点)的交通费,现将报销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条 交通费报销范围为学员由所属地往返于 (集中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二条 学员可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往返。
第三条 学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以里程为准,距离 (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内,可乘坐高铁、动车、普通列车【若飞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征得 (项目主体)同意后乘坐飞机】;距离 (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上的,且情况特殊的学员可申请乘坐飞机。因经费有限,请学员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如选择乘坐飞机,请尽量选择折扣机票,并提前向 (项目主体)递交申请。乘坐交通工具舱级的具体规定见下表:
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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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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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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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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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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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客车等
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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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条 学员于报到当日提供到达 (集中培训地点)的单程票据,返程票据请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 ,地址:
(项目主体)在收到票据后 个工作日内报销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