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关于到期未结题和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心研究员 时间:2025-09-3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7号)、《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湖美校字(2018)8号)以及各级各类项目管理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决定对到期未结题和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指2022年以前(含2022年)中心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申请结题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题的各类科研项目。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指2020年以前(含2020年)批准结题,项目批准经费已全部下拨,但尚未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

二、清理要求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2月23日前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并提交有关结题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题的,科研创作处将不再受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撤项、关账等处理。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负责人须于2025年12月23日前完成结余项目经费报销,办理结账手续。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办理报账手续,逾期结余经费将自动清零。


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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