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中心研究员 时间:2025-07-02 点击数:

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省教育厅《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鄂教科〔2001〕3号)以及《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美科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发布《2025年度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并就做好2025年度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与时代发展大势,聚焦科研创新与文化传承发展核心任务,锚定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将其作为科研攻关的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原则,鼓励跨学科综合研究,打破学科壁垒,汇聚多元智慧,构建创新合力。全方位提升研究水平,奋力推动人文社会科学迈向繁荣发展新阶段。

始终坚守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强化有组织科研的战略引领作用,同时充分激发科研人员自主探索活力,实现二者有机结合、协同共进。紧密结合湖北区域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大力推进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促进艺术设计科研与创作水平全方位提升。积极赋能湖北省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并为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贡献湖北智慧与力量,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催生新的经济增长动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项目要求

申报“中心”基金项目,需紧密围绕湖北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展开,聚焦公共视觉艺术设计创作与文化领域的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在基础理论研究上追求原创性与开拓性,深挖理论内涵;应用研究要贴合湖北当下实际,切实解决现实难题,增强针对性;综合研究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发挥多元学科优势。力求推出特色鲜明、具有代表性的视觉艺术与设计类科研成果,为地方政府相关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条件

1.2025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申拟人员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领域组成协同创新科研团队;申报有关与企业合作类项目的参与者中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从事视觉艺术教育(研究)工作的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类:重大招标项目申报者应具有正高级(或相同级别)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指导性项目申报者应为助教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指导性项目只立项,无经费,申报、评审、立项程序与中心其他项目一致。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项目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基地开放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所有基地申报新的开放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加的基地开放项目不得超过两项,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项目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不能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报。

四、项目管理

1.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申请,并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确保项目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研究。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中心”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重大招标项目一般要求2-3年内完成,重点项目要求1-2年内完成,指导性项目要求1年内完成。

3.获准立项的“中心”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由研究基地资助的所有项目在研期间,需达到以下结项条件:

1)重大招标项目至少发表涉及项目研究领域的高水平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部。

2)重点项目至少发表涉及项目研究领域的高水平论文1篇。

3)指导性项目至少发表涉及项目研究领域的论文1篇。

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SCI、SSCI、A&HCI、EI、CSCD、CSSCI含扩展)发表学术论文视为高水平论文。

发表成果需标注基金项目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4.由研究基地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作者署名单位应为相应的基地(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名称或标注得到相应的基地(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的经费资助。未标注的,结题时不计入成果。

5.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中心”办公室2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在国家级《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五、申报要求

1.重大招标项目申报者需填写《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申报版和评审版。申报“中心”其他类别基金项目要按照《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表》《活页》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过程中,申报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中心”基金项目。

2.本年度对“中心”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项目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通讯初评采用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五千字。

3.“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同时,也支持自选课题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重大招标项目申报者需将纸质版《投标书(申报版)》和《投标书(评审版)》寄送至中心办公室。申报“中心”其他类别基金项目需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

4.项目申报所需《投标书(申报版)》/《投标书(评审版)》或《申报表》/《活页》等材料请从中心网站https://sjys.hifa.edu.cn/xzfw/xz.htm中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投标书(申报版)》/《申请表》经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申请者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项目申报者报送“中心”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申报版)》/《投标书(评审版)》一式3份,或者《申报表》/《活页》一式3份;一份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中心”邮箱(E-mail:PAD_HIFA@163.com)。联系人:胡如意(电话:18372019803)。地址: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A6-301办公室。

6.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025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指南


1.人智协同交互设计评价体系建构研究

2.区域农业品牌数字化设计与传播研究

3.基于AIGC的公共空间动态视觉交互系统设计研究

4.数字孪生技术在城市公共艺术规划与用户参与路径研究

5.乡村废弃再生材料在公共雕塑中的创新应用

6.社区微更新中的艺术参与实践路径

7.文化自信视域下的传统文化现代转化范式研究

8.城市工业遗产数字叙事的生成路径与内在逻辑研究

9.适老化设计与感知体验研究


另支持自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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