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关于发布2021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9 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关于发布2021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根据省教育厅《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鄂教科[2001]3号)以及《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美科字〔2014〕12号)等文件精神,现公开发布2021年度中心基金项目指南,请各系(部、院、所)认真准备,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2021年度基金项目指南

2.2021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说明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2021年度基金项目指南

 

1. 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设计艺术应用研究

2.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红色文化视觉艺术传承与发展研究

3. 设计艺术跨门类、跨学科研究

4. 视觉艺术与现代科技融合问题研究

5. 中外视觉艺术比较研究

6. 数字创意媒体设计艺术研究

7. 设计艺术评价体系研究

8. 生态文明观与设计艺术研究

9. 新时代美育与公共视觉艺术研究

10. 中国近现代设计史研究

11. 湖北设计艺术人才培养现状及发展研究

12. 设计推动乡村振兴研究

13. 弱势群体服务设计研究

14. 艺术院校智库建设与发展研究

15. 视觉艺术知识产权(版权)产业转化机制研究

16. 中国特色艺术智库发展研究

17. 长江经济带智库发展及其影响力提升研究

 

 

 

附件2:

2021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说明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和艺术学研究体系,着力提升我校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等特色学科与专业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与湖北区域社会发展相结合,促进湖北视觉艺术科研与创作水平全面发展,为提升我国现代公共视觉艺术创意产业的规模化效应服务。

二、项目要求

申报“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基金项目,要着力研究阐释湖北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中大视觉艺术与设计创作和文化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综合研究要具有学科交叉性,着力推出具有代表性和特色鲜明的视觉艺术与设计类科学研究成果,并能对地方政府的相关决策产生影响效应。

三、申报条件

1.2021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申请团队人员提倡跨学科、跨院校组成协同创新研究团队;申报有关与企业合作类项目的参与者中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从事视觉艺术教育(研究)工作的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四类: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内需包含3-5个子课题;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报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同时,今年中心开始设立指导性研究项目,只立项,无经费,申报、评审、立项程序与中心其他项目一致,时间上可以灵活掌握。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项目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中心”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基金项目指南中的1项,已有“中心”基金项目没有完成者不能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四、项目管理

1.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申请人要合理预算科研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研究。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署名“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

2.“中心”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3.获准立项的“中心”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发表论文2篇以上(重点扶持项目结项成果,须有1篇论文发在C刊上);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必须正式出版。

4.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中心”办公室2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在国家级《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中心”基金项目要按照《“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中心”基金项目。

2.“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同时,也支持自选课题申报。

3.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分为线上和线下申报两个部分。工作单位为湖北美术学院的项目申请人需在学校科研系统(http://115.156.33.50:9001/)中进行线上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校外的项目申请人需将《申报表》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

项目申报所需《申报表》等材料请从中心网站http://sjys.hifa.edu.cn/中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申报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申报表》经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本中心办公室。申请者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

4.本年度对“中心”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项目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五千字。

5.项目申请者报送“中心”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报表一式5份,活页夹在申报表内;一份电子版申报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中心”邮箱(E-mail:PAD_HIFA@163.com)。联系人:陈文(电话:027-88925307、15377042752)。

6.本年度“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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